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蓬江区了解到,该区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截至目前止,共发生工矿商贸企业伤亡事故7宗,死亡7人。为此,记者采访了该区主管安全生产的区委常委曹利以及区安监局局长林志强,就该区今年频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原因以及下一步工作进行了探讨和分析。
事故影响
个人与企业一损俱损
安全生产事故的结局大多比较惨痛,一旦出现伤亡,对本人及其家庭都是无法估量的损失,即使家庭得到巨额赔偿,情感上的伤害也无法弥补。
对企业来说,安全生产事故的损失也是巨大的。造成工伤死亡事故是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行为,企业应承担一切责任,包括民事赔偿、行政处罚(死亡1—2人罚款10—20万元),以及停业整顿和通报批评;如果企业主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强令工人开工,还构成刑事犯罪;除了对企业的处罚,对相关责任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还要进行处罚(5万元以下)。据不完全统计,每出现一例人员伤亡事故,企业直接、间接损失将达100万元左右。
事故原因
偶然之中也有必然
据分析指出,近年来蓬江区经济快速发展,在既定生产设备、人员投入不变的情况下,工矿企业即使稍微增加产量、增加工人的劳动强度,都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增加,这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必然。
综合分析今年蓬江区的几宗安全生产事故,不难发现,员工违章作业是事故的主要原因,这说明了几个问题:一是部分企业主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二是部分员工的安全意识不高,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现象普遍存在;三是企业对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四是安全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依然存在。这些人为的因素造成了偶然发生的事故。
解决途径
层层重视 狠抓落实
面对严峻的形势,该区有关领导和部门主动要求媒体曝光,以引起企业的高度重视。曹利指出,各级领导要对当前的形势有清醒的认识,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遏制事故频发的势头,从源头上促进全区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曹利希望,企业在发展生产的同时要注意安全生产,加强员工培训。新设立的企业一定要符合“三同时”(即安全生产设备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原则;已开工生产的企业,必须按要求加强对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培训教育,保障安全投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制度,做好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工作。
该区安监部门还表示,今后将在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的同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依法加大、加重对违法行为的经济处罚力度,对高危行业的重点企业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等。 (本报记者 徐铃静 通讯员 林德荣 实习生 黎小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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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十)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一)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附表:今年以来,蓬江区管辖范围内发生的7起安全生产事故:
事故简要经过
(一)1月5日,华宇石业有限公司棠下良溪石场凿机班司机杨光洪违规在第一级塘底凿石,被一块从山顶落下的大石击中头部而死。
(二)3月13日,三江永盛物资回收站在原常安商场上部拆除自动扶梯的链条时,工人冯卫豪违规坐在梯级上,被下滑的梯级压在自动扶梯的下机房致死。
(三)3月30日,广东现代摩比斯机电有限公司电工龙文福在更换打砂机上料平台的电机后没有试机,造成工人李春友被滑下的钢板压死,陈双能受伤。
(四)6月12日,鸿基土石方工程队在北达取土场进行土石方平整工程,员工任镜贤在用炸药扩大炮洞过程中,没有撤离到安全距离而被炸死。
(五)6月15日,江门市蓬江区振恒实业有限公司员工黄少军在车间天面作业时,不慎踩穿了塑料采光瓦,从车间顶部坠落而死。
(六)7月1日,江门市蓬江区珠江焊接材料有限公司员工陈飞飞用对焊机(接头机)焊接铁线,在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违规操作,导致触电死亡。
(七)7月28日,广东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员工用电钻钻11楼墙面,幕墙外饰面层小块剥落,砸中2楼正在施工的铁工熊天乾的头部,使其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