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有效建立市场调控机制,保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按照中央、省和江门市的要求,开平市近日制定并出台了《开平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实施办法》。该项基金是为防止市场价格发生不正常变化,用于扶持生产、平抑物价、稳定市场价格的专项基金。当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大幅度上涨,或者政府提价影响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时,低收入困难群体将获得动态价格补贴。
基金从哪里来?
《开平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开平市价格调节基金的征集范围和标准有6项:开平市政府每年在该市本级财政安排50万元(包括蔬菜度淡补贴款),直接划入该市财政局开设的价格调节基金专户,作为价格调节基金的固定来源;向从城市规划区内征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2元/平方米征收,由国土资源局代征;向迁入城市居民户籍者征收,征收标准按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开府办[2004]8号)文件规定执行;向开发商兴建的商品房,按3元/平方米的标准征收,在报建时由开平市规划局代征;向燃气企业销售的液化石油气(供应民用燃气除外),按50元/吨的标准征收,由燃气企业按月缴入基金专户;经江门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征收项目。
基金用在什么地方?
《开平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基金的主要用途有7项:用于“菜篮子”工程项目建设的有偿投资和必要的借贷利息补贴;对承担政府主副食品、物资储备任务的企业,给予利息、仓租及其他必要费用补贴;由于市场突发因素,造成人民生活必需品(主副食)价格暴涨、暴落时,为保护生活资料所采取的临时补贴;用于政策性补偿,当政府对群众生活必需品实施价格紧急措施、干预措施时,对执行相关政策的生产者、经营者造成损失的,可给予适当补偿;用于对困难群体的动态价格救助,当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大幅度上涨,或者政府提价影响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时,向低收入困难群体提供生活必需品动态价格补贴;用于为保障供给、促进流通和结构调整进行的政府资助;其他扶持生产、平抑物价的必要支出。
据了解,该项基金由开平市物价调控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和使用,日常工作由开平市物价局负责,开平市财政局设立价格调节基金专户,对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 (本报记者 伍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