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由于缺乏防火意识,甄某在拜祭祖先时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使燃烧着的纸银宝被自然风吹到附近的草丛而引发山火,造成900多亩林地被烧毁、国家经济损失27万多元。近日,开平市人民法院以失火罪判处甄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据了解,今年4月1日,甄某与家人按照地方习俗携带纸银宝、蜡烛、香等祭品到开平市百合镇百足山尾(地名)拜祭祖先,在没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燃烧纸银宝,燃烧着的纸银宝被自然风吹到附近的草丛中,随后引发山火,致使该地区的960.15亩林地被烧毁(无林面积360.05亩、有林面积524.1亩),其中湿地松被烧毁364.1亩、共15557棵;马占相思被烧毁160亩,共936棵。经物价部门鉴定,上述被烧毁的湿地松和马占相思的总价值为271185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甄某由于防火安全意识淡薄,祭祖时没有做好防火措施,不慎导致山林大火,造成了大片山林被烧毁,令国家财产蒙受重大损失,且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在案发后,甄某能主动叫其家人打电话报警,并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行为,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依法判处甄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本报记者 刘志聪 实习生 陈水群 通讯员 何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