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自2007年7月1日,开平供电局执行《江门供电局业扩管理制度》,并结合开平市的实际,对开平市的业扩(即业务扩充)工作进行了相应的规定,据笔者了解如下:
业扩报装流程规范划一:
流程一:(见图1)
流程二:(见图2)
开平市业扩营业单位类别如下:
一类供电所包括:水口供电所、长沙供电所(配电营业部视同一类供电所)。
二类供电所包括:三埠供电所、赤水供电所、月山供电所、赤坎供电所、龙胜供电所、苍城供电所、马冈供电所、金鸡供电所。
三类供电所包括:沙塘供电所、塘口供电所、百合供电所、蚬冈供电所。
申请业扩的客户需了解的相关规定:
一、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客户需新装用电或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必须事先到供电企业用电营业场所提出申请,办理手续。供电企业的用电营业机构统一归口办理客户的用电申请和报装接电工作,包括用电申请书的发放及审核、供电条件勘查、供电方案确定及批复、有关费用收取、受电工程设计的审核、施工中间检验、竣工检验、供用电合同(协议)签约、装表接电等项业务。因此,客户的用电申请需经供电企业审核同意,双方签订《供电方案协议》或《供电方案》。
二、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条,客户受电工程的设计文件,未经供电企业审核同意,用户不得据以施工,否则,供电企业将不予检验和接电。客户应根据《供电方案协议》或《供电方案》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受电工程的设计,设计文件需经供电企业审核同意后才能据以施工。
三、根据电监资质〔2006〕45号文的规定,凡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的企业,必须持有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客户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受电工程的施工。
四、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九条,客户电力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应一式两份送交供电企业审核。
1、高压供电的客户应提供:
(1)受电工程设计及说明书。
(2)用电负荷分布图。
(3)负荷组成、性质及保安负荷。
(4)影响电能质量的用电设备清单。
(5)主要电气设备一览表。
(6)节能及主要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耗电以及允许中断供电的时间。
(7)高压受电装置一、二次接线图与平面布置图。
(8)用电功率因数计算及无功补偿方式。
(9)继电保护、过电压保护及电能计量装置的方式。
(10)隐蔽工程设计资料。
(11)配电网络布置图。
(12)自备电源及接线方式。
(13)供电企业认为必须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低压供电的客户应提供负荷组成和用电设备清单。
五、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三条,客户受电工程施工、试验完工后,应向供电企业提出工程竣工报告,报告应包括:
1、工程竣工图及说明。
2、电气试验及保护整工调试记录。
3、安全用具的试验报告。
4、隐蔽工程的施工及试验记录。
5、运行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制度。
6、值班人员名单及资格。
7、供电企业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或记录。
供电企业接到用户的受电装置竣工报告及检验申请后,应及时组织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供电企业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通知用户改正,改正后方予以再次检验,直至合格。
(开电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