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上午,市长王南健主持召开市政府十三届八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江门市滨江新区规划》和《滨江新区启动区城市设计》、《江门市电子政务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江门市人事代理办法》、《市属国有资产收益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预算草案》,研究贯彻落实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妥善安排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生活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7〕120号)等议题。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江门市滨江新区规划》和《滨江新区启动区城市设计》,由市规划局按会议要求修改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据悉,为高起点、高标准做好滨江新区规划,我市于2004年组织了“江门市滨江新区规划与城市设计国际咨询”活动,在此基础上,聘请了澳大利亚VDM公司承担滨江新区规划,并于今年5月将两规划向社会公示。
昨天提交审议的两个规划是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后修改完善而成。根据《规划》,滨江新区位于市区北部,东起西江西岸向西至江沙公路,南起北环路向北至九江大桥,范围138.4平方公里。滨江新区规划的定位与目标是,具有现代化气息、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滨水园林新城区;是具备居住、商务、旅游、文化、行政等综合功能,富有侨乡特色、生态特色、水岸特色、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新区;是我市制造业发展、城市建设、生活休闲的示范区。
根据规划,滨江新区启动区位于蓬江区棠下镇周郡、新昌一带,规划范围17.3平方公里,其功能定位是,以居住功能为主,体育服务功能突出,融合文化、休闲、产业和生活服务功能的综合生活区,其设计建设结合周边山体、河流等自然因素,形成“山·水·建筑”融合的城市立体空间形态。
会议强调,滨江新区建设是江门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大城市的战略选择,是江门城市规划建设的第二个里程碑。会议要求有关部门要以对历史、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在做好规划的基础上,做好新区建设的启动工作,特别要抓好头3年起步阶段各项工作的落实,为滨江新区的开发建设打好基础。会议还要求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强对《规划》的宣传,使《规划》的意义、要求深入人心,形成推动新区加快建设的共识和合力,促进建设顺利进行。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妥善安排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生活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7〕120号)要求,会议决定在市政府七次常务会议原定从今年7月至明年6月给予市直低保家庭每月每户基本生活消费品临时物价补贴20元的基础上作适当调整,即从本月起,对低保家庭给予每人每月15元的生活补贴,但如低保家庭为单人户的,仍继续执行每月每户20元的标准,以进一步加大对市直低保家庭的生活保障力度。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江门市人事代理办法》,对人事代理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等进行规范。《办法》明确规定,人事代理业务须经人事部门的授权,代理范围为:本市辖区内无主管部门、不具备人事管理条件的单位;其它自愿委托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新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自愿委托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本报记者 冯雄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