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07年以来,蓬江区由发改部门核定的应招标项目9项全部按要求进行了公开招投标,实际招标率100%,最高限价总计2013.21万元,中标价1870.85万元,下浮率为7.1%,节约资金142.36万元。
为确保招投标实施过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公开招投标的每项工程,区纪委监察局都派人进行现场全程跟踪监督。监督检查中未发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情况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此外,为强化工程招投标的监管,还专门建立区监察局、发改局、建设局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认真研究解决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督体制、机制、制度上存在的问题,如针对集体小型建设工程缺乏规范、成为监管漏洞的问题,建立完善镇集体小型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出台了《江门市蓬江区小型建设项目承(发)包管理暂行办法》,使区内各镇、街、区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对相关建设项目的管理有章可循,规范了小型建设项目承发包行为。(李元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