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7日,新会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主任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基层司法所建设和区人民法院关于中心法庭建设情况汇报。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波委托,会议由常务副主任刘建民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霍京广、张洲桂、林卫红、邹达明、甘景林出席会议,副区长梁远球,区人民法院院长傅志坚,区司法局,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主任及依法治区办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基层司法所建设情况汇报。会议要求,区政府要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步伐,加大政府对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为司法所依法行使职能提供良好的保障。要强化司法所的工作职能,进一步抓好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基层依法治理和指导管理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助基层政府排查和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法院关于中心法庭建设情况汇报。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要继续深入开展“三项承诺”活动,拓展司法为民渠道,建立快速办案制度,全面提高案件质量与办案效率,着力解决“执行难”的问题,根据农村执法环境相对差、农民法律意识不强等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工作方式,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加大中心法庭辖区的巡回审理活动,积极探索巡回审判站工作机制,方便群众诉讼,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审判水平。中心法庭要发挥自身解决社会纠纷的优势和经验,加强与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纠纷调解主体间的合作,采取各种方式,妥善解决社会纠纷,共同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本报记者 谢富瑞 通讯员 陈焜宁 实习生 肖晓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