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纪委、市监察局向各市、区党委、政府、市直各单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严肃纪律、严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上班时间炒股,坚决纠正利用上班时间炒股的不良风气,以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维护机关工作秩序,营造勤政、高效、廉洁的党政机关(《江门日报》2007年8月8日A01版)。
当前,随着股市的持续上扬走牛,为了炒股,不少公职人员“身在曹营心在汉”,以致“股市牛了,办公室熊了”成为当下一些机关单位的真实写照。“炒股热”成为机关单位上班一景,不仅是对公务员自身职责的懈怠和敬业精神的伤害,还挤占耽误了为民众服务的时间,导致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下降,以致严重影响政府作风建设,损害了党政的形象,成为群众不满情绪的“投诉点”,不容忽视。
应该认清,禁止公务员上班炒股是于法有据的。从去年元旦就开始实施的《公务员法》第12条明确规定,公务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该法第53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等行为。从这些规定中不难看出,公务员上班炒股属于法律规定的禁止性行为,应当及时禁止。群众利益无小事,禁止公务员上班炒股就是对群众负责。在笔者看来,仅有禁止性规定还不够,要真正禁止公务员上班炒股,就必须采取辅助性惩罚措施。若把炒股与自家饭碗联系在一起,看谁还敢上班炒股?让人欣慰的是,当前有关部门已积极寻求标本兼治之策,用严厉的手段狠刹不正之风。
不过,上班炒股不合适,并非说公务员就不能从事炒股等理财行为。在市场经济日益成熟的今天,每人都可以尝试包括炒股、买基金等各种各样的理财方式,但这不能占用工作时间,这是以群众利益至上的人民公仆务必要注意的。 (亚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