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对恩平市的北大准新生陈惠燕来说是个幸运的日子,她得到了来自社会各界奖励14.4万元(《江门日报》8月6日A09版)。新闻见报后,即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与议论,有人赞赏有加,有人颇有微词。
我们知道,捐助与奖励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捐助是一种扶持弱势的行为,通过捐助为受助者提供或者创造必要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让困难者利用这种捐助并通过自身的努力,以达到改变自身发展环境,乃至改变自身命运的目的。人们出于爱心,资助贫困学子完成学业,无可非议,且得到社会良好口碑。
但是奖励则不同,就奖励高考优秀学子而言,其目的是为了引领社会学子向得到奖励的人学习,学习他们的拼搏精神,学习他们为高考取得优异绩而做出的艰苦努力,以起到举一反三的激励作用,让更多更优秀的人才脱颖而出。笔者以为,对高考优秀学子的适当奖励本无可厚非,但14.4万元的巨额奖励,可能不仅超出了获奖者的心理承受能力,也超出了公众的心理承受能力。重奖高考优秀学子显然成一种变味的奖励,这种奖励是对教育的功利刺激和功利炒作。
任何形式的奖项都必须奖而有道、奖而有度、奖得其所。用14.4万元奖励一个高考优秀学子,之所以引发争议,不在于其他原因,而是由于奖金太高的缘故,让人的心理感到不平衡。对于奖励高考优秀学子,不是不能奖励,关键的是应该奖励多少?如何进行奖励?怎样才能符合我们现在这个社会发展的实情?这是有关部门和全社会都应引起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值得注意的是:一年一度的高考秀,不时成为一些学校、商家炒作的对象。在热火朝天的炒作背后,折射出社会的浮躁心理以及一种追名逐利的教育氛围。在全社会倡导正确教育观的今天,这些炒作风应该叫停。(从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