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针对近期群众反映的少数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上班时间炒股(包含股票、基金、汇市等证卷交易),扰乱了正常工作秩序,降低了工作效率,有损干部形象的情况,市纪委、市监察局日前及时向各市、区党委、政府、市直各单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严肃纪律、严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上班时间炒股,坚决纠正利用上班时间炒股的不良风气,以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维护机关工作秩序,营造勤政、高效、廉洁的党政机关。
《通知》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擅离职守进行炒股;严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办公设备,如电脑、电话等进行炒股;严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用公款进行炒股。二是要加强教育管理。各级领导干部按照八个方面良好作风的要求,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有关规定,做到勤政廉政,并教育和管理好本单位、本部门工作人员,把心思放在工作上,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杜绝利用上班时间、办公设备和公款进行炒股的现象。三是要严密组织清理。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对办公电脑进行一次清理,删除不应有的炒股软件,要及时组织对逐个办公室进行清查,对逐台电脑进行清理,对办公电脑未删除炒股软件的,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要认真组织对本部门及属下单位资金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财务管理各项制度,防止贪污、挪用公款。四是要加强监督监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开展专项纠建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结合起来,通过明查暗访、突击检查、通报批评等形式,加强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对典型事例,要公开曝光。
《通知》强调,各级领导机关要结合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活动,切实加强监督,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明纪律,确保令行禁止。对无视禁令继续利用上班时间和办公设备进行炒股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告诫、扣发考核奖、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调离岗位直至给予纪律处分等;对贪污、挪用公款进行炒股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各级领导干部明知本单位、本部门工作人员发生违反禁令的行为不制止、不处理,经查属实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及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禤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