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市预计投入411.1亿元,用于全面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争取到2020年,把我市建设成为生态市。8月3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江门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2006—2020)》,向我们描绘了一幅生态市的美丽画卷。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梁清兆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继兴的委托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照平、蓝月华、陈敏标、赵翠玲、伍国占出席会议,常务副市长聂党权列席会议。
为巩固和提高我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成果,加快推进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优市”战略,增创侨乡生态环境新优势,我市提出了建设生态市的发展目标,并委托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编制了《江门市生态市建设规划》。2006年8月,该规划通过了省环保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同年11月28日,经市政府十二届三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规划对我市经济发展进行结构调整,对生态环境系统开展功能区划,通过建立良性循环的生态环境体系、经济社会发展体系和生态文化体系,实现以绿色产业为主体的生态经济强市。
经认真审议,会议决定批准《江门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2006—2020)》,由市人民政府颁布实施。会议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生态市建设的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大力宣传,强化监管,落实措施,保障各项预期指标如期完成。市政府每年要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实施进展情况,如有重大变更,要及时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详见A02版)(陈冰莹)
又讯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马跃敏代表市政府所作的江门市2006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和市审计局副局长陈新汉所作的关于江门市200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通过《关于批准江门市2006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江门市200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会议认为,2006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预算任务,保障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资金基本需要,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会议要求,市政府及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科学理财、依法理财的观念,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的原则,强化税源管理,完成好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我市2007年的预算任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陈冰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