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江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7年8月3日通过:
任命:
余志坚为江门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林修凯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黄煜文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鹿红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黄少芳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李敬华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温友华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吴拥军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翟新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朱迎春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崔进文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毛国华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邓振良为江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杨威为江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罗仲常的江门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黄煜文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鹿红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黄少芳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李敬华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廖学安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李群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陈洁芳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温友华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陈小华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