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龙口镇一名私宰肉贩早前曾私宰一批病死猪肉共1050公斤,被抓获后拒不执行鹤山市经贸局开出的行政处罚,最近,其又私宰病死猪肉13头共384.5公斤,被鹤山市经贸局再次缴获,针对其拒不受罚的行为,该局已着手向鹤山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悉,鹤山市经贸局最近接到群众举报,称在龙口金岗一带有人私宰病死猪肉销售。该局接报后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侦察,发现该处一鱼塘里浮有猪杂,十分可疑,于是派人对该地段进行全天候监控。其后一段时间,监察队人员总是发现白天经常有摩托车、手扶拖拉机等载着病死猪肉进入,晚上10时至深夜2时不定时有一台汽车将猪肉运走。为了准确掌握其私宰活动和销售去向,监察队人员一连几夜跟踪,发现原来该私宰户就是此前他们抓获的一名私宰户,曾私宰病死猪肉1050公斤,准备运送到外地销售被抓获。该局于是果断出动,再次查获了该私宰户,缴获私宰病死猪肉13头共384.5公斤。(本报记者 张茂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