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从市科技局获悉,根据江门市科学技术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目标要求,我市将培育认定江门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00家。日前,2007年江门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
据了解,为了加强我市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大力引导、鼓励、扶持企业掌握自主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我市决定开展江门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根据要求,申报企业需具备如下条件:设有知识产权工作机构,配备有专职工作人员;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拥有发明、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的总和不低于20项;近3年来,每年的专利申请增长不低于10%;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等。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一旦被确认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将会得到市知识产权局以及各市、区给予的扶持资金,以用于开展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市知识产权局将对已经申报成功的企业进行管理考核,凡有故意冒充专利和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等情形的,将被取消江门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资格。(本报记者 杨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