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7月26日一篇题为“买回的种子不出芽”的报道让人读了很不是滋味,恩平市横陂种子站出售的稻谷种子“搏优998”不出芽,并且已售出此品种种子500公斤的大部分。
2000年12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对种子的生产、经营、管理、销售以及对违反该法的行为所该承受的处罚作了明文规定,使种子打假有了明确依据,然而,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黑心的制假贩假者明知道伪劣种子会给农民带来惨痛损失,明知道出售“问题种子”违法却仍然肆意妄为。“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农民的投入、生活和收成都与种子息息相关,“问题种子”不仅浪费了农民的许多工夫,更耽误了他们耕种的大好季节,因此,必须高度重视“问题种子”给农民的伤害,严惩“坑农”者,让农民不再为“问题种子”伤心。
一要从源头上把好种子质量关,坚持做到“五不调入”,即未审品种不调入,无证生产的种子不调入,没有生产档案的种子不调入,标签标识不符合要求的不调入,来源不清的种子不调入。对由一些科研部门或地方重点推广的“优良品种”,有时会存在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变质失效等问题,亦不能掉以轻心。二要加强对种子供应销售环节的监管,要狠抓种子集中交易地和农村零售门市摊点的监管,突出治理无证销售假、劣种子行为,监督供种环节和销售门市零售环节。要严厉查处昧着良心推广“问题种子”的干部。三要对有关种子质量方面的投诉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现场调查,化解经营者和使用者之间的矛盾,避免事态的恶化。四要提高农民的防假识假能力和法律意识。一方面送科技下乡进村,发放农技知识宣传单,传授有关种子方面的基本知识;另一方面引导农民走正规渠道购买种子,出了问题要找政府和法律部门解决。
李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