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做出规定,日最高气温在39℃ 以上,生产单位应当暂停当日露天作业。不能停工以及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需要不能停工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防暑降温措施,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和器材,并合理调整作息时间(7月26日《江门日报》A4版)。不知我市是否有类似保护劳动者的规定,这种高温关怀让笔者羡慕不已。
炎炎夏日无情“烤验”着人类的耐力,在高温天气下劳作或者长期滞留而中暑甚至丧失生命的报道在媒体上屡有所见,高温危害的态势已无法让我们继续漠视下去。当前,我国一些城市为保障劳动者在高温下作业的身体健康安全,相继出台了一些规定:如深圳市出台《深圳市高温劳动保护暂行办法》;杭州市教育局为保障学生健康,特别规定,各学校可根据防暑降温的实际及校舍情况,自主决定停课。显然,这些措施的实施,为保护民众起到了相当积极的作用。
高温天气既考验着人们的耐力,同时也考验着政府的施政能力。一个“以人为本”的政府,必然要以群众利益为中心,从群众需求出发,确保高温天气下公民的休息权、健康权,将高温酷暑对社会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尽管目前相关法规还不健全,但做好高温下的人文关怀和细节关心工作,有关部门应当走在前面,做得更好。
那些在高温下工作的劳动者,需要政府用积极的行动给他们撑起一片阴凉,这是劳动者的应得福利。及时的高温立法和良好的法律执行,是树在劳动者头顶的一把遮阳伞,这把遮阳伞不仅仅保护着高温下的肉体,更抚慰着高温下的人心。
禾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