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26日电 “我们将对非法证券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根本上遏制非法证券活动。”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26日在通报相关案件时作出上述表态。
证监会26日通报“带头大哥777”等11起利用互联网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案件,作出取缔这些非法业务的决定。
经调查,自2006年1月起,王秀杰以“带头大哥777”名义在网易开设博客,非法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今年1月起,王秀杰又在腾讯网站设立QQ群,向群友收取“咨询费”。截至7月3日,招收会员超过900人,涉案金额上千万元。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说,王秀杰等当事人利用互联网开展的非法经营证券业务行为,违反了《证券法》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不得经营证券业务的规定,构成了擅自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行为。
根据已查清的违法违规事实,证监会拟对有关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依法取缔、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已将涉嫌犯罪的案件和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自诩为“股民保护神”的“带头大哥777”王秀杰已于7月24日由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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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介绍,在这批11起案件中,不法分子违法违规行为的主要形式和手段是:通过互联网开设网站、网店、博客、论坛,建立收费QQ群等方式,发展会员、客户,提供有偿投资咨询,进行证券市场大盘点评,发布选股信息,转载研究报告等。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介绍,此类案件具有以下典型特征:
第一,不法分子的身份非常隐秘,具有很大的欺骗性。一些不法分子还使用虚假信息以公司的名义开设网站,非法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第二,利用网络、手机等新型媒介平台非法经营证券业务。
第三,不法分子均不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从业经历,也不具备专业素质。经调查,那些提供给会员或客户的所谓投资咨询信息,大都是当事人转载他人研究成果,或根据市场流言编造的。
第四,非法网站设立人、非法消息发布人、网站服务器往往分别在不同地点,具有很强的隐蔽性。
第五,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主流媒体或网站造势,以吸引更多不明真相的人相信其预测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