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及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之一,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近5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共立案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69件82人,严肃查处了一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地方经济发展、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影响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权益,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宽严相济 注重教育挽救
市检察机关以查办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扰乱社会市场经济发展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为重点,狠抓办案,宽严相济,做到了“四重视”,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
重视案源的开拓。多年来,市反渎职侵权部门注意强化主动出击的意识,克服等案上门的观念,以多种途径拓宽案源渠道, 一是加强内联。注意加强同检察机关内部的反贪、控申、公诉、侦监、民行等多个部门的沟通,争取其对渎检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形成查办渎职犯罪的合力。二是加强与有关司法执法、行政执法、行政管理等部门的外部联系,宣传渎检工作的职能,使有关的职能部门了解渎检工作,畅通他们向渎检部门反映、反馈渎职行为的渠道;三是加强对新闻报道的敏感性。新会崖西一五金维修店发生爆炸事故被报道后,新会区检察院反渎局干警马上介入调查,对涉嫌玩忽职守的新会某工商所所长余某某等3人立案侦查。
重视深挖窝案串案,打出反渎职侵权部门的声威。近年来,市反渎职侵权部门在办案工作中注意从已立查的案件中深挖渎职侵权犯罪线索,加大打击的力度,收到了明显的办案效果。据统计,2002-2006年,所办理的案件中有36件48人属窝案串案,占立案总数的52.2%。
重视统一指挥协调,加大督办力度。针对我市反渎职侵权部门人员少,办案力量薄弱的情况,市反渎职侵权部门采取以市级院为主体,以县区院为基础的侦查一体化措施,采用整合资源上下联动,统一指挥,协同作战的办案方法,保证了办案工作的顺利完成。
重视对干部的教育挽救,达宽严相济之效。在市检察机关近5年所立查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中,玩忽职守案件有47件,占了立案总数的68.1%。该数据表明,相关的涉案人员的犯罪行为表现形式主要为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了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其主观上主要表现为过失,并非故意。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在办案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该追究法律责任的坚决追究,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诉条件的,作出不诉处理,同时对涉案人员采取教育说理的方法,以提高其对公务职责公正性、廉洁性、勤勉性的认识,促使其在工作中更尽职尽责,避免犯罪行为的发生。
惩防并举 力争挽回损失
市检察机关清楚地认识到,惩治渎职侵权犯罪只是治标手段,预防犯罪发生才能治本。近年来,市检察机关在犯罪预防方法上不断探索创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台、报刊等多个媒体的宣传与刊登墙报照片、印发宣传资料相结合,使反渎职侵权宣传做到广播有声、报上有登、墙上有挂、资料有发、咨询有摊、联系有点、举报有线,有力地促进了我市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的开展。
此外,在近年的办案工作中,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注意办案与追赃同步,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新会区检察院反渎局从办理新会区原旅游局局长吴某玩忽职守案入手,跟进该区一宗标的金额上亿元的涉外土地纠纷案的处理,通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协助区政府收回了4000多万元土地转让金,避免了国有资产的流失。鹤山市检察院反渎局在办理鹤山市土地利用开发中心经理李某玩忽职守案中,发现李某在工程未竣工、无验收的情况下,擅自以地顶工程款的形式支付了全部工程款给填土方,致使土地中心经济损失达80多万元。鹤山市检察院对李某立案侦查后,敦促李某积极协助追回因其失职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多次对填土方进行法律政策教育,使填土方主动退回工程款80万元,收到良好的办案效果。 (李昕 黎杏瑜 马巨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