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强调,要从党和人民事业兴衰成败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刻理解这一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纪委协助党委管好党风是党章赋予的一项基本职能。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领导下,充分发挥党的纪律检查职能作用,主动、积极地协助党委切实抓好党的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党内不正之风,克服消极腐败现象,解决党员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当前,尤其要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不仅要监督领导干部的工作表现,也要监督领导干部的作风状况,特别要加强对与领导干部作风密切相关的关键环节的监督。
一要严格执行监督检查的有关制度规定,形成有效监督。认真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树立八大优良作风的要求,注重事前监督和防范,及时发现和纠正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加强机关效能监察,促进机关作风建设。要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贯彻民主集中制、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干部任用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健全相关制度的基础上,要针对领导干部作风密切相关的领域,开展调查研究,探索规范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管理的有效办法以及违规的处理规定。同时拓宽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结合起来,纪检监察要加强与审计部门、财务管理等部门之间的配合协作,相互利用检查成果,减少重复检查,形成监管合力。
二要扩大监督范围,把监督检查的触角延伸到领导干部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领导干部的作风是自身的思想、修养在实践中的反映,既表现在大是大非的原则性问题上,也表现在日常工作和生活的小事上。这就要求对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不能仅仅停留在大的方面,而是要努力延伸到领导干部日常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三要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过程中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根据中央、省委和上级纪委的要求,当前要着重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十一五”规划各项建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决策的过程中,对领导干部的作风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同时,要继续落实有关规定,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高消费娱乐;坚决纠正以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对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虚报浮夸获取荣誉和利益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总之,要通过监督检查,督促领导干部养成良好作风,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四要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经验表明,要使监督到位,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因此,要加强党纪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根据新的实际,及时规范、调整和充实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和道德规范,使之既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又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则。要明确作风建设的具体责任,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强化责任追究,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纪委要以促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切入点,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中的违纪违法行为。(陈积业 江门市纪委、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