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由市外经贸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及江门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联合主办的“实施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座谈会”在市外经贸局召开,50多家外商投资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首先介绍了我市开展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有关情况,并对新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企业在日常工作中有关劳动工资工作等问题作了解读。市总工会副主席曾志恒就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意义、途经和标准进行了解答,并要求到会企业认真学习和宣传劳动合同法,依法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建立。
据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于6月29日表决通过了《劳动合同法》用以取代自199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法》,并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此前,国家相关政策也明确提出,从2006年至2008年,用三年时间实现各类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从我市情况来看,外商投资企业中劳动合同签订率已达到80%,但与我市提出的今年内达90%的目标仍有差距,因此,有关部门建议企业要加快推进劳动合同的覆盖进程,争取完成年内达到90%的目标任务。(徐铃静 谢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