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在开始到明年8月,我市将全面展开一场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房地产项目开发、交易、产权登记等各个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见7月7日《江门日报》 A1版)。笔者相信,我市12部门联合发起的整治行动,针对性很强,经过努力必然能起到预期效果。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秩序十分混乱,开发商违法违规行为层出不穷,有关部门虽多次整顿,但问题仍未解决。不少开发商利用信息不对称,发布虚假广告,进行内部认购,签订虚假合同,倒卖房号等。有的开发商与个别政府部门联手发布虚假信息,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不少开发商还蓄意囤地囤房,操纵市场供求关系,牟取暴利。
有数据表明,在不少城市,在已供土地中尚未形成实际住房供应的土地面积占已出让住宅用地面积总量的50%左右,这意味着一半以上的土地被囤积在了开发商手中。同样,不少楼盘存在销售违规问题。不难看出,违法违规问题已经成为房地产市场的顽症,不加以强力整治,将危害更深,积重难返。
去年“国六条”出台后,一些地方对规范房地产市场作出配套规定,准备对违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上黑名单、限制销售等处理,但在“经营城市”思想主导下,一些地方对房地产商的违法违规行为,开绿灯的多,亮红灯的少,动真格查处的更是难得一见。在不少地方,惩治手段还不够狠,力度还不够大,没有起到杀一儆百、伤筋动骨的作用。
联合力量才能治乱。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必须重拳出击。这次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明确要求,囤房惜售、哄抬房价、合同欺诈、违法预售、恶意违约等扰乱房地产市场的行为将受到严厉查处。为此,相关部门要雷厉风行,痛下决心,形成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合力。我国相关法律中,对合同欺诈、操纵市场、哄抬价格、发布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都有明确的惩罚条款,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法律条款的运用,依法追究故意破坏市场秩序的开发商的法律责任。
无数事实表明,一个对法律法规充满敬畏的行业,才有可能走上健康的发展道路。(金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