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们对九江大桥被撞塌造成交通中断事件还心有余悸的时候,如今又闻有人提出“断”媒体搭建的社会和谐的“爱心之桥”,着实令人心寒。教育部日前在新闻发布会介绍高校特困学生资助政策时,发言人称不提倡媒体报道“贫困生呼吁社会捐助”(见7月3日中国新闻网)。笔者以为,后者“断”桥之举比之前者断桥所为,其造成的社会恶果可能更甚。
不提倡报道“贫困生呼吁社会捐助”的说法大错特错,错就错在人为地切断了贫困学生求学之路。在扶贫助学问题上,尽管各级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开通了许多为贫困学生助学的渠道,但是不可能完全解决贫困生解困求学的问题,只有为这些贫困生架起解困助学的通道之桥,才能弥补政府解困不足。这方面是有目共睹的,近年来,单通过《江门日报》“爱心桥”的呼吁,社会各界鼎力支待,每年就解决了数十名因贫困无法求学学子的难题。昨天,《江门日报》又发出“寻找本市10名寒门学子”的信息,这样一来,有人需要资助,有人愿意帮助,这又有什么不好呢。媒体牵线搭桥,恰恰是媒体应尽的义不容辞的责任。
更让人费解的是,发言人特别不提倡媒体在未来的几个月内,突然写出一名困难大学生胸前挂着牌子,上面写着“我考上了某某学校,我没有办法上学”,然后呼吁社会捐助的新闻。很明显,发言人的观点是认为这种做法不雅观,有失“市容市貌”。殊不知贫困生为什么胸前挂着牌子去寻求助学!贫困生也是人,也有尊严,不是呼天不应叫地不灵的情况下,又有谁愿意将牌子挂在胸面上街寻求助学?这是迫不得已的做法。相反,如果“断”了媒体扶贫助学爱心之桥,可能“挂牌”上街的人更多。
相信这样的事情是真的,全国几百万、几千万大学生当中,这样的事可能有几个、几十个甚至几百个都不以为怪。媒体报道“贫困生呼吁社会捐助”,唤起社会的爱心,形成关爱弱势群体的氛围,这不正是建设和谐社会、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的应有之义吗?
不提倡报道“贫困生呼吁社会捐助”,这种不值一驳的讲话竟然出自教育部新闻发言人之口,令人吃惊,不能不引起人们对此众多深思与回味。这种“谬以千里”之论,即便从管理者逻辑上看,这样的提倡可能有效,然而,该做法未能照顾到贫困生的心理状况及生活实际,媒体对此若视而不见,是失去社会责任的媒体,也是失去社会良知的媒体。无论如何,这爱心之桥不能“断”。
从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