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26日,鹤山市人民法院举行了一次欠薪执行案款发放会,该市鹤艺工艺陶瓷厂的106名工人领回了部分被厂方拖欠的工资。
鹤山市鹤艺工艺陶瓷厂因经营不善,拖欠106名工人2006年1—10月的工资共469999元,经营者刘某下落不明。2006年12月7日,106名工人向鹤山市人民法院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立案后,指定专门执行小组负责处理,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没有依时履行,经营者刘某不知所踪,因为被执行人在鹤山市人民法院法院尚有其他诉讼案件,案件总标的金额120多万元,法院在诉讼阶段已依法查封了其生产设备、原材料及在租赁厂房上搭建的简易建筑等。为及时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法院执行部门迅速委托有关部门对上述财产进行评估拍卖,几经拍卖、处理,上述财产共得款169000元,扣除评估费、拍卖费等执行中支出的费用以及前期有关单位代支付的工人生活费等费用后,余款119607元。由于已执行案款不足以清偿被执行人全部债务,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法院决定优先支付被拖欠的工人工资。(张茂盛 余军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