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22日上午,台山市委召开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台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谭康乐传达了《规定》和省纪委、江门市纪委关于学习贯彻落实的通知。台山市委书记郭伟主持会议。梁许赞、吴晓谋、李健慈、黄伟红、朱子坚、胡纯称、李新潮等台山市领导出席了会议。
郭伟指出,《规定》的发布,是党中央针对反腐败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的新举措,对推进当前反腐倡廉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台山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刻理解贯彻实施《规定》的重大意义,认真对照检查,切实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要以学习贯彻《规定》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拒腐防变的意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的发生,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为推动台山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就如何学习贯彻《规定》,郭伟要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首先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自身做起。要紧守四“慎”:“慎独”,要努力做到独善其身;“慎微”,要牢记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慎始”,要加强事前防范,从源头抓起,从小事抓起;“慎终”,既要慎始,也要慎终。其次要加强学习,提高能力。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要用正确的态度对照检查,找到自身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纪检部门要作出部署,加强学习《规定》。郭伟强调,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加强制度建设,要尽量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目前台山市有几个环节的制度建设要跟进,加快推进招投标相关工作;加强完善对公有资产的各项监管;加强作风建设,尤其是加强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领域监督,要学习先进地区的经验,建立健全相关督办制度,提高机关运转效率;对重点案件的查处不能放松,要有所作为。(本报记者 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