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台山市民刘小姐向本报投诉,称其因缴交社保费被企业骗取,导致社保无法继续办理并影响到现在找工作,希望有关部门能帮助其解决这一问题。本报记者向台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后,该局表示刘小姐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反映或通过司法途径追讨。
刘小姐是台山人,于2004年8—10月在石化山嘉利美电子有限公司工作,该公司为其办理了社保,每月从刘小姐的薪水中扣除46元用于社保征缴。2005年5月前后,刘小姐转职到其他公司,此时才发现原来嘉利美电子有限公司给她是一分钱都没交过的空本子,刘小姐上缴的3个月138元的社保费用并未入账。当时台山市社保局工作人员表示,要想继续办理社保,必须先到原单位办理“停保”手续才可“续保”,但原单位却因为倒闭无法办理停保。如今,目前刘小姐需补缴的社保费用已达5000多元,刘小姐因此已失去了两份工作且无力支付这笔钱。现在刘小姐供职的单位一定要求员工购买社保,否则就要被辞退。
针对刘小姐这一情况,台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士表示,刘小姐的情况主要是原就业单位没有缴交社保费造成的,是可以解决。可通过属地镇政府、工商、法院、劳动、社保等部门核实原就业单位的经营事实和人员去向等情况,提交相关资料,证实该企业确实存在无法履行缴费义务的,报地税部门处理欠费及停止缴费问题。另外,刘小姐所缴交社保费被企业骗取的问题,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反映或通过司法途径追讨。
台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表示,参保人有三种方法来确定自己是否参保缴费:社保局每年对参保人发放对账单核实参保情况,也可以亲自到社保局索取对账单;致电该局征管股查询;致电江门市信息台热线96807722查询或登录社保网址:http//www.tssb.cn或http//www.gdsi.gov.cn查询。(本报记者 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