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鹤山市工商局分别对该市集贸市场的猪肉、禽蛋等副食品进行专项督查。行动中,执法人员共检查猪肉零售挡744个,检查发现经营者全部持“两证”经营,没有发现销售注水肉、病死猪肉和未经检验检疫的私宰猪肉。
据悉,今年以来,该市工商部门共开展猪肉、禽蛋等副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8次,检查市场32个、经营户2197次,行动中发现经营私宰猪肉1户,查处不合格猪肉等副食品342.5公斤。
为了落实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各项制度,凡进入鹤山市场的猪肉、禽类及其产品必须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未取得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一律禁止销售。鹤山市工商部门要求市场开办单位、经营者建立健全猪肉、禽蛋类产品进货台账制度,同时督促市场开办单位与市场内的猪肉经营户签订责任书和《食品卫生安全保证协议》,要求经营者持有效证照销售有合法来源的鲜猪肉,今年该市市场开办单位先后与210多户猪肉销售档签订了责任书。 (张茂盛 李丽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