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公布了历时数月完成的《关于当前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的分析报告》,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从劳动力供给看,全国城镇每年新增劳动力1000万人,加上需要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其他人员,每年需要安排就业的达2400万人。从劳动力的需求看,按照经济增长保持8%至9%的速度,每年可新增800-900万个就业岗位,加上补充自然减员,可安排就业1200万人左右,年度劳动力供求缺口仍在1200万人左右,而在农村,虽然乡镇企业和进城务工转移了2亿人,由于土地容纳的农业劳动力有限,按1.7亿计算,则农村富余劳动力还有1.2亿以上。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还公布了2006年春季企业用工需求调查结果,基本得到满足的比重依次为环渤海地区71%、长江三角洲地区66%、中西部地区65%、珠江三角洲地区55%、闽东南地区50%。从企业(行业)看,招不到农民工的主要是一些条件比较艰苦、劳动强度大、工资待遇较低的企业(行业),以民营企业居多。从用工需求对象看,不能满足的主要集中于年轻工人(特别是女工)以及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熟练操作工。
在调查企业招不到或招不满农民工的原因中,有30%的企业认为“农民工不少,但符合工作要求的不多”;24%的企业认为“工资偏低”。
女工受宠
2007年初对企业的调查显示,37%的新增岗位需要初级工以上的技能水平,其中近10%的岗位需要达到中级工以上的职业资格,而对农民工的调查则显示,虽然其中有2/3具有初中文化程度,但近半数没有接受过任何职业培训,只接受过15天内简单培训的占25%,接受过正规职业培训的仅占13%。
企业用人需求中,18—34岁年龄组劳动力始终供不应求。劳动保障部2007年初的调查表明,近六成的岗位要求年龄在18—25岁之间,近三成的岗位要求年龄在26—35岁之间。在性别方面,对女性劳动力的需求一直高于男性,而在外出劳动者中,青年劳动力特别是女性的比重呈下降趋势。
“就业难”“招工难”现象
短期难以消除
报告披露,就业难和“招工难”的矛盾在中国不同地区出现,虽属局部现象,但短期内难以消除。
报告称,从城镇来看,部分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难主要是由于自身素质难以适应新就业岗位的需要;部分大学生就业难主要是由于所学专业与企业急需不能对接,以及到基层、民营企业就业的渠道不通畅。同时,在资源枯竭城市、库区等困难地区,以及一些困难行业、困难企业,则存在着就业岗位减少,失业人员增多的问题。
报告建议,要指导企业提高工资福利待遇,改善劳动条件,改变不合时宜的用工观念和用工标准。
据中新社6月1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