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卫生部日前发文表彰全国卫生监督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市卫生监督所被授予“全国卫生监督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据了解,卫生监督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组织实施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卫生监督计划,指导、监督下级卫生监督所开展监督执法工作;参与对危害公共卫生中毒事故、医疗事故、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调查处理;依法受理卫生许可和执业许可的申请、审核和批准后的证件发放工作;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监督、抽查任务等。市卫生监督所于2001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全国卫生监督先进集体”是该所组建以来得到的最高荣誉。(本报记者 郑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