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门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林崇中
为深入贯彻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更好地落实好我市“十一五”规划目标。从环境生产力、竞争力的高度,“实施环境优市战略,建设生态新侨乡”。建设生态侨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实现富裕和谐新侨乡战略目标的重要内容。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切实提高对建设生态侨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
背景
从全球来看,自工业革命以来,粗放式的发展模式,使整个人类陷入环境、资源和生态危机,上世纪九十年代,各国纷纷采取各种措施,调整发展战略。从国内来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增长速度令世界瞩目,但是粗放式发展模式,也使我国付出了高昂的代价。从江门来看,近年来,在经济、社会和环境等方面,取得了不小成绩,但是,总体上来说,仍然没有摆脱粗放式发展模式,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还面临诸多的挑战。
要实现市“十一五”目标,就必须走科学发展之路,而建设生态侨乡就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目前我市进入了加快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新阶段。随着我市居民收入的不断增加,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对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生态侨乡建设是提升我市干部群众生活质量,改善我市干部群众工作环境的有效途径。生态侨乡建设不仅利在当代,而且惠及子孙后代,在建设生态侨乡过程中,领导干部,在眼光上,要具有前瞻性;在行动上,要具有开创性。
问题
近年来,我市坚持走“三不,五统一”的可持续发展道路,生态环境整体得到改善,人居环境更加优美,投资环境更加优良,为生态侨乡的建设创造了许多优势条件: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人居环境优势、经济社会和生态协调发展的投资环境优势、现代化的城市管理优势、快速便捷的大交通优势等等。在经济获得快速发展的同时,社会事业也取得了长足进步。
我市生态环境总体处于相对良好状态,但仍存在着对生态保护重视不够、产业布局未充分考虑环境容量要求、宏观决策机制和政策法规不健全、投入不足、局部地区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公共交通发展滞后等突出问题。这些都需要我们在推进生态侨乡建设的过程中去解决。
建议
打造“山青、地绿、天蓝、水碧”的生态侨乡,是造福全市人民,荫及子孙后代众望所归之事。
又好又快,建设宜居宜业宜游最佳城市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要按照和谐共生、持续发展;统筹规划、分区控制;循环再生,高效经济等原则,科学做好城镇发展规划,把生态建设、生态恢复、生态平衡作为强制性内容。当前,在规划上要凸现我市作为珠三角和港澳台通向粤西地区的节点作用。
分工协作,资源共享。生态侨乡的建设特别要强调城市间、区域间的分工协作、协调发展。要逐步打破区域界限,组建跨区域经营的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公共交通等网络,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财力的浪费,实现资源共享。
“北扩、南连、中优”,拓展城市空间。“北扩”的重点是建设滨江新区,滨江新区是我市发展滨江优势的战略选择,是江门市区空间上最靠近广佛都市圈的区域,是江门市区近期向北接受广佛都市圈经济辐射最直接的区域。“南连”是把市区的居住服务功能和城市南部的大项目建设紧密联系起来,“中优”则是优化老市区的功能,比较全面地考虑了城市北部、中部、南部等空间布局,还有各产业的功能布局。
和谐发展,创建生态城市
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工程建设。要按照“生产安全化、消费绿色化、生活健康化、管理民主化、环境教育普及化、社会服务人性化”的五化要求,倡导符合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推进生态环境宣传教育进社区、进课堂、进家庭,不断增强公众的生态意识。提倡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使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成为企业的自觉行动。加强生态环保制度建设。从我市实际出发,进一步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构筑珠三角西岸的生态屏障,营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
加强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保护。要严格执行张德江书记提出的“三个一律”的要求,强化从源头上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要认真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仅2006年,我市已从环保角度否批建设项目45个,涉及投资金额超过10亿元。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大力推行以流域联防联治为特色的“潭江模式”,从源头上解决好环境保护问题。强力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工程,近期以江门甘化厂、双水拆船厂和银洲湖纸业基地为基础,建立循环经济示范点,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
强化管理,提高侨乡生态环境质量。积极开展生态示范村、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林业生态县、绿色小康县、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及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申报工作。坚持重心下移,形成四级联动、条块结合、运作高效、监管有力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加强城市交通、环保监控、市容环卫、市政设施、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管理,积极推广“蓬江数字城管”,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确保侨乡发展健康有序安全。
适度超前,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运用市场机制,促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要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公用事业经营机制,逐步实现由社会福利型向经营服务型的转变。采取多样化的经营方式,推动城镇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可以采取招标、租赁或抵押等方法,有计划地把部分市政公用设施经营权、城市资产进行出让或优化重组。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坚持谁开发、谁受益、谁补偿,促进生态保护与建设,增加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加快交通网络建设,构建大交通格局。加快港口、铁路、轻轨、高速公路和航空等交通网络的规划、衔接和建设,尽快把我市建设连接珠三角和粤西的区域性交通枢纽及航运物流中心,增强城市竞争离和辐射带动功能。坚持公交优先原则,加强公共交通网络、公共交通站场和与广东城际轻轨衔接的公交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
统筹协调,形成全社会参与生态侨乡建设的合力
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建立政府、企业、公民共同参与的生态环保建设新机制,形成一个“生态侨乡人人有责,生态侨乡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加强领导协调。各级党委、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人大法律监督、政府组织实施、政协民主监督”的环境保护领导机制,要成立江门生态市建设委员会,建立生态侨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领导生态侨乡建设的各项具体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关系。
加强部门联动。各相关部门要深化细化生态市建设的各项要求,加强统筹协调,把生态侨乡建设任务逐级分解,层层落实,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市和各市(区)部门生态侨乡建设任务分解方案的执行情况,形成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机制。城建、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部门,要认真落实相关“十一五”规划,确保把侨乡生态建设工作扎实开展、有序推进。
加强社会监督。建立舆论媒体和公众参与监督的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疏通投诉渠道,鼓励群众检举揭发各种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报道和表彰生态环境保护先进典型,揭露和批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