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本报“律师热线”(3502630)由广东三良律师事务所的陈雯律师接听并回答。
打民事官司有没有时间规定?
陈女士咨询:打民事官司有没时间规定?
答:《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13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证据一定要用原件原物吗?
张先生咨询:打民事官司,证据一定要用原件原物吗?
答:当事人向法院提供证据最好是提供原件或原物。因为它们的证明力最强,被改变或伪造的可能性最小,但出于种种情况,当事人无法提供原物和原件,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与原件或原物无异的复印件或者复制品。如果无法核对,复印件或复制品就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和变卖,该怎么处理?
赵先生咨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和变卖的,该怎么处理?
答: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或变卖的,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将该项财产作价后交付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或者交付申请执行人管理;申请执行人拒绝接收或管理的,退回被执行人。(吴燕彬 整理)
下周二上午,由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的卢泽铭律师接听热线电话:3502630。您也可发邮件留下要咨询的问题,我们将以刊载的形式为您解答。本版电子邮箱:tg@jmr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