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建设生态市,是我市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环境优市发展战略、构建绿色江门的重要载体。江门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今后5年全市生产总值力争年均增长14%左右,到2011年全市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和人均生产总值均比2006年翻一番,分别达到1800亿元、4200亿元、100亿元和6000美元。经济总量的快速增长必将对我市的资源、能源和环境带来沉重的压力,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生态城市建设,努力做到增产不增污,是我市今后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有利于促进全市环境质量与现代化进程协调发展,使江门侨乡山川更加秀美。
2006年8月,市政府委托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规划院编制完成《江门生态市建设规划》。按照有关规定,该规划须经同级人大审议通过才能颁布实施。为广纳良言,做好审议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江门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向社会公示(详见A02版和江门政务网http://www.jiangmen.gov.cn),请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并于6月20日前反馈到下述地址。
通信地址:江门市西区大道2号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
咨询电话:0750—3273685
传 真:0750—3273600
电子邮箱:ljh629@126.com
联 系 人:林劲辉
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