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期两个月的伏季休渔期下月开始。根据国家农业部通知精神,今年伏季休渔安排不变,五邑各地渔港区已陆续树起休渔倒计时牌,并加紧对渔港内的沉船、占用航道的养殖设施、码头违章建筑等进行逐一清理,疏浚港池,划分渔船停泊区,为休渔渔船的安全停泊创造良好条件。
伏季休渔期为两个月
据悉,此次伏季休渔从今年年6月1日12时起至8月1日12时止,为期2个月。期间,除刺网、钓业、笼捕作业外,不论是单一作业类型或是兼业生产的其他所有捕捞渔船和作业单位,一律禁止在北纬12度以北的南海海域从事捕捞生产。凡在闽粤交界海域(北纬22度30分至23度30分,东经117度至120度)生产的灯光围网渔船同时实行休渔。我市到南沙生产的刺钓渔船,必须持有南沙生产专项捕捞许可证,才能在伏季休渔期间前往北纬12度以南的南沙海域生产。
违规作业最高可罚5万元
根据通知安排,6月1日开始,各休渔渔船应全部按时进港休渔,做到“船进港、证集中、人上岸”。渔政部门将加强对重点港口、渔场、海区和重点管理对象的监控,适时组织开展渔场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反休渔制度的行为。重点港口是崖门、横山和烽火角三个渔港(区);重点渔场是崖门口、沙堤口和广海湾三个渔场;重点海区是与兄弟市相邻的海区;重点管理对象包括刺钓作业渔船、“三无”船舶以及从事电、毒、炸作业的渔船。
对在行动中查处的违规渔船和单位,一律给予从重处罚。对违规出海作业的休渔渔船,依照《渔业法》的规定没收渔获物和非法所得,最高可处5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逾期未返港、不封存网具、不上缴捕捞许可证以及违反其他休渔管理规定的渔船和单位,按照农业部有关休渔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持南沙作业证渔船严防越界
休渔期间,经批准到南沙生产的拖网渔船必须悬挂明显标志,回港前要报请渔政执法人员登船检查合格后方可到指定渔港卸鱼和补给。为了防止南沙生产渔船进入北纬12度以北的南海海域生产,其中的“指挥船”要安装GPS船位监控系统,以便进行跟踪管理。到南沙生产的拖网渔船一旦发现其在北纬12度以北海域违规作业,将取消南沙渔场生产资格,并按违反休渔规定从重处罚。
休渔渔民将得到免费培训
据了解,今年我市共有休渔对象船610艘(含港澳流动渔船84艘)、监控对象船200艘。渔政部门已经省有关要求制定全市渔业船员培训计划。我市将充分利用休渔期,举办各类渔业船员免费培训班,组织渔业船员学习渔业法律法规、捕捞技能、安全生产技能等知识。(本报记者 卓国雄 通讯员 冯文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