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5月17日召开的台山市伏季休渔工作会议上获悉,该市将第九次执行南海海域伏季休渔制度,即从6月1日12时起至8月1日12时止,除刺网、钓业、笼捕作业外,不论是单一作业类型或是兼业生产的其它所有捕捞渔船和作业单位,一律禁止在北纬12度以北的南海海域从事捕捞生产。
据了解,凡在闽粤交界海域(北纬22度30分至23度30分,东经117度至120度)生产的灯光围网渔船同时实行休渔,届时台山市将有337艘作业渔船按时回港休渔。所有应休渔船要在6月1日12时前全部进港,网具要进行封存,有关证件要集中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休渔渔船供油供水或收购、储藏鱼货,违者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报记者 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