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1001元,比上年增长14.4%,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2.7%(5月19日《江门日报》A01版)。众所周知,我国地域广阔,发展水平也大相径庭,沿海发达地区的城市居民和内地僻远山区的城市居民工资相差悬殊,平均工资21001元能说明什么问题呢?同比增长12.7%,是较落后地区迎头赶上推动的增长,还是发达城市更加迅猛的发展势头弥补了日益加大的区域落差,也就不得而知了。
即使在同一个城市,在岗职工也包括形形色色各类人群:有行政机关的公务员,有上市公司的高管精英,有国有、集体、股份或其他类型的企业的老总,当然更多的是一线的普通员工。即便普通员工的工资在下降,也不能否认全社会的整体推动吧?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也随着证券市场“造富”而一路高歌猛进。企业老总数十倍于员工工资的年薪,一些单位年平均工资少则在4万元左右,高则超过10万元。有这么多高薪人员的拉动,在平均线下徘徊、甚至在贫困线上挣扎的又有多少呢?
平均工资掩盖了严重的社会分配不均。在一个相对和谐的社会中,收入状况应该是呈正态分布的,即中等收入人群应该占大多数,高、低收入人群则相对较少,但平均工资21001元并没有提供相关的信息,同时也掩盖了一些行业工资增长过快或过慢的真相。有了这个平均工资,可能一些企业就会拿此说事,不积极推动薪酬制度的改革,不积极增加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笔者认为,与其拿平均工资说事,不如深入各行业、阶层和人群进行调查,得出既让民众信服和接受,又能为其他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
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