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5月21日电 教育部部长助理杨周复21日指出,根据新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今后5年各类学校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违者将受处罚。
在教育部21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杨周复说,去年教育部在各地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进行调查。除对个别地区学生公寓式的住宿收费做了微调外,全国各地学校收费的总体标准均稳定在2005年的水平。在此期间,有个别地区根据各地区省级政府的批准,也对过去偏低的学费进行了微调。
收费标准与物价“不挂钩”
针对有记者提出的大学收费保持稳定是否会与物价上涨发生矛盾,杨周复强调,虽然学校培养成本与物价上涨有关系,但学校收费标准制定与物价“不挂钩”,而是按照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来确定的,这在1996年制定的高等学校收费办法中已有明确规定。我国高校目前是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如果培养成本因物价提高而提高,学校入不敷出而收费标准又不够,国家财政要适当增加给高校的拨款。学校不会因为物价上涨来提高收费,教师调整工资也将由国家拨款。
严格收费审批管理工作
根据这一意见,我国今后要进一步严格收费立项、标准审批管理工作,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乱收费。加大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监督力度,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负担。
杨周复强调,绝不允许一边加大助学力度,一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要对教育收费实行严格的“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支出管理。
“如果这次意见下发后,有的地区的学校违反规定,提高收费标准,就要按照有关乱收费的规定给予处罚。”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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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鼓励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据新华社5月21日电 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21日说,为使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强调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并给予与国家助学贷款同等优惠政策。
据他介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近年来探索出的比较符合金融属性、具有商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国家助学贷款品种,在身份认定、信用约束等方面优势突出,是国家助学贷款的有机组成部分。
张少春指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大部分是小额贷款,具有三个优点:一是学生在当地贷款,当地银行比较容易调查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操作比较方便,无需抵押,成本较低;二是学生在当地就可以取得贷款,可以顺利报到入学;三是由于贷款发生在生源所在地,学生还款便于跟踪和管理,这种方式比在高校做助学贷款要灵活。
张少春表示,财政部正会同教育部、国家开发银行研究开展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具体办法。办法出台后,将选择部分省份进行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