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措施包括:
任一银行即可办理缴费等多种业务;推广使用支票等非现金支付工具;挖掘小额支付系统潜力;ATM机取款上限提至2万元;银行可设置开放式柜台;央行机构接受社会对银行支付服务质量投诉;银行要向社会公告改进服务措施。
据新华社北京5月20日电 商业银行网点客户办理业务“排长龙”现象近来已为社会所广泛关注,中国人民银行于近日出台了《关于改进个人支付结算服务的通知》,对此问题加以破解。在文件中,央行提出了7方面的具体措施。
《通知》提出,要优化个人银行账户服务,便利储户办理非现金支付业务。具体措施如下:
简化银行将个人活期储蓄账户转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手续,个人需要通过储蓄账户办理转账支付结算的,银行凭个人客户办理第一笔转账支付业务时在付款凭证上的签章即可将个人活期储蓄账户转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同时允许个人合法收入款项转入个人活期储蓄账户。
全面开通跨行转账功能,通过改进系统设置,实现社会公众和收付费单位在任一银行开立一个结算账户就能办理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服务费用和工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统筹等社会保障金的缴纳和发放。
简化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支付款项的处理手续,对单笔超过5万元人民币、付款单位在付款用途栏或备注栏注明事由的,可不再另行出具付款依据,但付款单位须对支付款项事由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尊重个人自主选择开户银行的权利,银行不得拒绝为个人办理跨行转账业务,也不得通过与代收、代付单位进行排他性合作,变相为客户指定开户银行。
《通知》要求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根据统一的支付结算制度制定本辖区的票据实施细则,并组织辖区内的各银行大力推广个人支票和银行本票的使用。
《通知》指出,普通代收业务客户只需与收、付款银行签订协议;定期代付、代收业务可由银行根据付款授权协议完成工资、公用事业费用的自动拨付和缴纳;优化银行的系统设置,实现存款人资金在不同银行间的自动转账和通存通兑。
央行表示,要完善电子支付服务功能,推动自助、居家服务发展。提高自动柜员机取款交易上限。 央行提出,要整合网点柜台资源,加强对柜员的培训,切实提高柜台业务办理效率。银行要合理配置网点柜台,优化劳动组合,实行弹性柜台和弹性柜员制。
央行提出,要加强对支付结算业务的监督管理。既要改进个人支付结算服务,又要防范支付风险,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支付结算的便利从事违规违法活动。
《通知》强调人民银行分支行要加强对支付结算业务的管理,特别是对《通知》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接受社会各界对银行支付结算服务质量的投诉,对违反《通知》规定支付结算制度的银行,查实后要予以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央行强调,要做好宣传工作,培育良好的非现金支付环境。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组织辖区内银行,向社会公告各项改进个人支付结算服务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