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货运中心司机乘运送货物之机,利用借口把另一同事支开,然后将价值30多万元的900多部小灵通运走。日前,被告人代某被新会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被告人代某本是新会区某货运中心的一名司机,在2006年9月22日早上8时许,他得知被害人栾某有一批手机需要运输时,便谎称自己需要到另一个工厂提货,还主动要求栾某把该批手机交给自己运送。栾某于是安排被告人代某与另一名员工华某负责运送该批货物。被告人代某驾驶货车运送货物行走了一段路程后,以货车漏机油需要华某去买机油为借口把华某支开,自己乘机驾车逃离现场,从而骗取了栾某的斯达康UT117小灵通手机937部,价值共30多万元。后来代某将小灵通手机拿到江门某二手手机市场销赃。
近日,新会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认为,被告人代某诈骗私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罪,是累犯,本应从重处罚,但鉴于其能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我国《刑法》第266条之规定,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代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000元。(本报记者 宁园 通讯员 阮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