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市民曹女士到本报投诉称,不久前,她的朋友陈女士因为腹痛到江门市某医院做检查,被医生诊断为宫外孕,并称随时有生命危险。陈女士的父母救女心切,急忙赶赴江门,却在路上出了车祸,双双住进了医院。富有喜剧性的是,后来的检查表明,陈女士并没有怀孕,更谈不上有宫外孕和生命危险。
晴天霹雳
患宫外孕有生命危险
半个多月前的一天,陈女士觉得腹部疼痛,就让朋友曹女士陪她一同去了江门市某医院做检查。医生让她做B超和验尿,又让她做了妇科检查。检查后,医生告诉陈女士她的情况属于宫外孕,情况非常严重,需要马上住院。由于身上没钱,陈女士表示不想住院。医生说,不尽快住院治疗就随时会有生命危险。记者也在陈女士的病历上看到了类似的话,医院出具的黑白超声检查报告单上写着“结合临床未能排除宫外妊娠”。同时,病历的续页有陈女士按医生要求写的“保证书”:医生已告知本人,随时有生命危险。本人已清楚了解病情,但拒绝住院,后果自负。陈××。
后来,想到自己随时有生命危险,陈女士只好给在梅州老家的父母打求助电话,没想到这个电话又引起了更大的麻烦。
救女心切
父母途中出车祸
接到女儿的电话,陈女士的父母着急万分,马上凑钱赶赴江门。由于地处偏远的农村,交通不便,几个小时后,陈女士的父母才雇到一辆小汽车。在浓浓的夜色中,两位老人和其他几位亲戚急匆匆从梅州老家出发赶往江门。由于担心女儿,陈女士的父母不停地催促司机加快速度。由于车速过快,小车还未驶出梅州境内就发生了车祸。陈女士的父母均受伤严重,尤其是母亲,全身多处骨折,当场昏迷,所幸及时被送进医院。
当晚10时左右,惊恐中的陈女士得知这一消息后痛苦万分,并坚持要马上回家。后来在朋友的安抚下,情绪才稍稍稳定。所幸,第二天一早,家里人就打来电话说父母都已经脱离生命危险,劝陈女士不必担心,先照顾好自己,并让她再重新检查一次,看是不是真的随时有生命危险。陈女士含泪答应了家人。
欲哭无泪
谁还我健康父母?
第二天一早,陈女士就在朋友的陪同下去市妇幼保健院重新做了检查。医生告诉她。检查结果暂时不能确定,要一周后才能明确知道结果,不过,目前并无生命危险。由于担心父母,在重新检查的第二天,陈女士就回了梅州老家,而期间,并无任何不适症状。陈女士回家后,又去梅州市人民医院做了一次检查,结果,她被彻底排除了宫外孕的可能,而且她根本没有怀孕。
但是,得知这一消息的陈女士却高兴不起来,因为她的母亲现在还因车祸躺在医院里,父亲也因此头上缝了十几针,让本就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当初陪陈女士看病的曹女士说:“当初如果不是某医院的医生说得那么严重,我们也不会那么紧张,更不会跟家里人说,父母也就不会出车祸了。我觉得那些医生太不负责了!” (本报记者)
□律师说法
医院对陈女士父母不承担赔偿责任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广东五邑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日森,黄日森认为,首先在医院的责任问题上,由于医院的医疗过错行为没有对陈女士的人身造成损害,所以不属于医疗事故,但是,医院有明显的误诊,属医疗过错,所以应退还陈女士的医疗费用。此外,如果因此对陈女士造成明显的精神损害,则应进行适当的精神赔偿。其次,对于陈女士父母的出车祸与医院的关系问题,黄日森称,陈女士父母出车祸及由此所造成的损伤与医院的误诊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所以医院对陈女士父母不承担赔偿责任,陈女士父母应根据交通道路损害赔偿的方式,来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