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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5-4 9:55:24
江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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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香港5月3日电 香港消费者委员会总干事刘燕卿3日表示,消委会正与特区政府和旅游发展局合作,加强保障游客的消费权益,并将全面配合国家旅游局打击不良经营。消委会将优先处理游客的投诉,尽量在他们离港前解决问题。
刘燕卿3日出席一个午餐会时表示,特区政府和消委会正连同多个团体研讨有关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法例,以打击不良销售手法,并将研究引入营商手法法例,禁止利诱或强迫销售的手法。刘燕卿介绍,4月初消委会与香港警方和海关建立了新的通报机制,务求尽早处理投诉,增加执法行动的成效。
刘燕卿特别提醒游客注意两点,一是香港市场上的商品没有价格管制,同一件商品在不同店铺的售价可能差别很大,消费者购买后如发现其他店铺的价格比较低廉,不能以价格高为由要求退货。建议消费者先比较多个店铺的价格,并可在购买前向总代理商查询商品定价;二是香港的“水货”并不是假货或冒牌货。香港允许特约经销商之外的其他进口商从原产地进口商品,这些商品俗称“水货”。游客需要了解“水货”的售后服务是由出售者而非总代理商负责。 |
《江门日报》2007-5-4日 A4版 【 中国 】版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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