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关于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现将我区16座中、小型水库及重点堤围2007年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名单向社会公布。各有关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防汛抗洪的各项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江门市蓬江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二OO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蓬江区2007年水库及重点堤围防汛责任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