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4月3日《江门日报·新会新闻》报道,一位住会城光华里的8岁女童在放学回家途中神秘失踪,两天后人们在振兴二路附近的某垃圾屋内发现该女童遭肢解的尸体,令满城震惊。无疑,这一惨痛的事实再次给我们提出一个严肃问题:小学生的安全教育是多么重要和迫切。
近年来,教育部先后多次发文件、下通知,三令五申要求加强校园安全工作。政府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学校在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如持续不断地拨款改造危房,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等,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随着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安全教育特别是校外安全教育,不同程度地存在管理滞后和工作不细的问题,其中最关键的是没有培养出学生应有的自我保护能力。受害的8岁女童毕竟是未成年人,处在接受教育阶段,人生的体验还极其有限,性格还尚未完善,太需要安全教育。笔者只能遗憾地说,学校、家庭和社会还未尽到安全教育的责任。
笔者认为,学生无论是上学、放学、课内、课外、校内、校外,随时随地都存在安全问题,而校外学生安全已成为一个管理的“真空”地带。《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校外发生的,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消灭“真空”地带,除了学校、家庭和社会要共同建立一张保护网外,最现实的就是要培养学生在遭遇危险面前自卫、自救的能力。
学生平时学到的任何一项基本求生技能,在危急情况下都有可能是“救命稻草”。在我看来,校外安全教育不仅马虎不得,而且在实践过程中也不能留有转弯的余地。目前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只局限于纪念日,局限于一两次的活动,在安全教育的内容上也非常单调,往往是老师照本宣科,学生听了就忘。这样的教育活动效果有限,即使活动举办成功,假如不持之以恒,学生也难以将安全观念时刻铭记于心,所以光靠课余时间的教育根本不够,光靠零打碎敲地灌输一些安全知识也根本不全面,应该将交通、消防、自卫等安全教育纳入课程,进行强制性教育,让学生有效规避各种危险。
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