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日,李大伦(右)、陈立华在法庭上。 新华社发
据新华社4月12日电 12日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伦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同时受审的还有李大伦的妻子,原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退休干部陈立华。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大伦自1999年2月至2006年5月,在担任湖南省郴州市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承揽工程、项目开发、开采矿产、职务升迁等方面为他人或其他单位谋取利益,单独或与其妻陈立华共同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巨大。此外,李大伦还被指控犯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据湖南省纪委此前的公开通报:李大伦在任职期间,涉嫌单独或伙同其妻、儿子等人共同收受他人钱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34.4001万元。 其中李大伦直接收受钱物折合人民币800.272万元,伙同其妻子陈立华、儿子李宏瑞等人收受他人钱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34.1281万元。另外,除去正常收入和违法所得,李大伦尚有共计1765.2958万元人民币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2006年7月被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据了解,由于此案涉及金额巨大,案情复杂,庭审预计将持续3天。
与一外国女子进行色情活动
湖南省纪委原副书记杜湘成被开除党籍
据中新社4月12日电 据《湖南日报》报道,在湖南省政府新闻办1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湖南省纪委副书记张卫平通报了2006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大案要案的情况。据悉,湖南省纪委原副书记杜湘成,因公在北京出差期间,与一外国女子进行色情活动,执纪违纪,影响很坏,被开除党籍。 (夏似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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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纪委、省监察厅直接立案查办的案件中,已经于2006年结案的主要有:
中国工商银行南京稽核专员办公室原专员(湖南省分行原行长)王金贤被开除党籍、公职,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
省工商银行原副行长王文敏被开除党籍、公职,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省卫生厅原助理巡视员屈全福被开除党籍、公职,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省建设厅原总工程师张大刚被开除党籍、公职,并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省民政厅原助理巡视员朱海棠被开除党籍、公职,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省进出口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刘金宝被开除党籍、公职,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
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朱金武被开除党籍、公职,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巴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副董事长、党委书记罗明安被开除党籍,并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省通信管理局原党组成员、省专用通信局原局长曾国华被开除党籍,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