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随着江门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贫富分化不断扩大,社会上出现了不少弱势群体。这部分群体,有的在经济上处于弱势,有是在政治上处于弱势,更多的是两者皆有。他们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严重阻碍了构建和谐江门的进展。本文主要探讨怎样利用好社会团体来帮助弱势群体,推动和谐江门的建设。
随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江门实践的不断深入,构建和谐江门必须利用好社会团体帮助弱势群体,已经成为社会共识,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江门是一个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涉及我市政治经济文化建设的方方面面,需要全面考虑,综合平衡。近年来,江门经济虽已走上健康快速发展的轨道,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医疗、教育、住房等消费支出不断加大,弱势群体集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因此充分利用好社会团体帮助弱势群体,不断提高关爱弱势群体工作的理性认识,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江门具有迫切性和必要性。
当前我市弱势群体的现状
据不完全统计,我市总人口400多万,其中常住人口370多万人,农村人口约占全市人口的70%以上。全市人均收入5510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405元,在全国666个地级市中排名第16位,而农民人均收入只达4960元,排名第18位。去年,江门财政收入近29亿,增长率达到18.75%。全市正处于快速扩张的重要阶段,在经济快速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的同时,必须要充分关注那些处于社会劣势地位的贫困群体,才能实现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要通过利用社会团体来构筑社会弱势群体长效帮扶机制,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残疾者皆有所养”,从而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进步,全面建成和谐江门、小康江门。
我市的弱势群体一般呈现出以下三个基本特征:第一,弱势群体的成因受各种因素的制约,有客观的也有自然的原因,如社会的制度安排,生理特征上的健康状况低下,先天或者后天残疾等;也有主观或人为的因素。第二,贫困性是弱势群体在经济利益上所面临的共同困境。第三,在社会和政治层面,他们有的在经济上处于弱势,有是在政治上处于弱势,更多的是两者皆有。
利用社会团体帮助弱势群体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认为,人有七种基本需要: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与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求知的需要、美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这些需要从低级到高级排成一个层级,人只有在低级需要得到部分满足后才会寻求高级需要的满足。也就是说,当较低层次的需要得到满足后,人最后要满足的是自我实现的需要,因此要满足弱势群体的生理、尊重的要求,促使这部分群体为社会作出更多的贡献,而不是做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绊脚石。
第一,帮助弱势群体是加强江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必然要求。一个如此庞大群体的存在,是江门市委、市政府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必须关注的重大问题。要想加强党的执政,实行党的领导政策,必须帮扶这部分规模比较庞大的弱势群体。
第二,帮助弱势群体是维护社会正义的需要。我们要想发展社会主义和谐江门,必须关注和解决弱势群体问题。在当前,既要给弱势群体提供施展创业才能的舞台,又要给弱势群体提供生存保障和发展的机会,使社会成员既能合理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使其付出能得到相应的尊重和回报,又能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不能以牺牲弱势群体的利益为代价来维护强势群体的利益,使社会财富向少数人一方聚集,而是要逐渐拉近贫富差距,以先富带动后富。正如恩格斯所说的,应“结束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情况”,使“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
第三,解决弱势群体问题,是维护社会稳定有序的需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稳定的社会,是有序的社会。目前,我市正处于经济增长势头较好的发展阶段,进入了社会矛盾的凸显时期。经济的发展要求我们必须关注弱势群体、解决弱势群体问题。同时,目前我市的弱势群体越来越呈现出规模庞大、群体集中的特点。这种特点一方面使他们表达和追求自己利益的能力增强,另一方面他们的利益如果被忽视或者处置不当,就会使他们在表达和追求自己的利益的时候,采用非理性的方式,从而可能带来更多的社会动荡的因素,因此弱势群体问题必须引起整个社会的关注,弱势群体问题必须得以认真解决。只有这样,整个社会才能长治久安,经济社会才能实现真正的和谐。
利用社会团体的渠道和有效措施
要有效地保护弱势群体,解决弱势群体问题,一方面要社会各界帮助弱势群体自身应该自立自强、给予他们广泛支持;另一方面政府要起主要的作用,尤其政府的政策选择与制度对解决弱势群体问题极为关键。
第一,利用好侨乡同乡会,帮助传统救济对象。我市具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色是侨乡文化浓重,台山市和开平市尤为突出。要充分利用这个侨乡的优势,借助国外游子的思乡情怀,以同乡会、慈善基金会、红十字会等形式作为平台成立基金会,稳定救济资金资源的来源。通过这项资金的积累解决传统救济的那部分弱势群体,满足其基本的生理需求和医疗保障,解除其后顾之忧。
第二,利用好社会媒体,加强对弱势群体的社会基本保障的监督。对于生理原因或突发性灾害造成的弱势群体,社会捐助常常是最能救其“燃眉之急”的有效办法,但是对于社会原因造成的规模庞大的弱势群体,“慷慨解囊”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既然是社会原因造成的,那么,制定合理的社会政策就成为解决弱势群体问题的关键。只有从制度安排这一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根本举措入手,使社会制度趋向于公平合理才能有效遏止社会性弱势群体的产生。一方面,必须改变由于制度设计上的缺陷造成的贫富差距日益扩大的状况,要制定有利与江门地方经济发展的倾斜政策,这类政策对于减少现有贫困人员和阻止新的弱势群体产生要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要依靠制度来保障底层贫困人群的基本生活需求。例如现有的对城镇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制度等等。当然,要彻底消除和谐旋律中的此类杂音,靠政府的政策和媒体的关注还是不够的,还要全社会建立起“关注弱势群体、给弱势群体伸出友谊之手”的思想,形成“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道德氛围,让弱势群体得到“爱与归属的需求”。
第三、利用好岗位培训基地,拓宽就业渠道。“授人鱼,不如授人以之渔”。身处弱势群体的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和下岗职工,理应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重点。这部分的弱势群体具有自立生存的潜力,但是要想他们能够自立自强,还要利用好岗位培训基地对其进行专业培训,从本质上提高其生存能力。当然政府部门也要从政策上作一个倾斜:一方面要从大局出发,摈弃部门利益、无条件地执行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中的优惠政策,积极扶持下岗职工再就业;另一方面还要加强市场调研和产业引导,多渠道为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创业咨询服务,并在办照、收费和管理中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支持,使他们自食其力,在构建和谐江门的事业中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第四、利用好信访机构,加强信访工作。加强信访工作,理顺群众情绪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一是要加强目前行之有效的投诉渠道的建设,分流信访人群,化解社会矛盾;二是要加强信访工作,认真受理群众对政府部门的投诉,严肃查处执法不公,执纪不严,粗暴执法,贪赃枉法等不利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因素,给群众还一个公道,还社会一片宁静。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理顺群众情绪,满足弱势群体“尊重的需要”,才能消除不稳定因素,促进江门的和谐发展。
弱势群体是任何时代、任何社会都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新时期,弱势群体问题最易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如果不及时解决和妥善处理,就会使社会矛盾激化,甚至引发社会动荡,因此充分利用好社会团体帮助弱势群体,保证江门社会的和谐稳定,应该成为江门全体人民的共识。(余秀芳 作者单位:开平市邮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