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财政对免费提供课本的补助标准为:小学100元/生/学年,初中180元/生/学年
省内非本市农村户口学生同时免收
城镇贫困家庭子女持“两证”可享特殊优惠
本报讯 从今年秋季入学起,农村孩子将真正享受完全意义上的免费义务教育。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今年秋季起,在江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收杂费的基础上,免收书本费。
今年为农民减轻负担2.26亿元
从2006年秋季入学开始,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收学杂费,当学年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的学生达到34万多人,约占全市义务教育学生的56%,为农民减负约1.8亿元。今年免收书本费,是我市在免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基础上,作出的另一个关乎民生的重大决定,两项合计,我市农村初中学生每人每年将减轻负担532元,小学生每年减轻负担421元,全市共减轻农民负担2.26亿元。
省内非本市农村户口学生同时免收
哪些人可享受免收书本费优惠呢?新近出台的《江门市免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实施方案》规定,已享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收杂费的在校学生,均免收课本费,所需课本由政府免费提供。“这包括新会区渔民户口子女800多人,台山市渔民户口子女1400多人。还有,广东省内非本市农村户口学生同样可享受此项优惠,这类学生人数达1.5万人。”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禁止搭售教辅书
据悉,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学生提供免费课本所需资金除恩平市由省财政按补助标准全额补助外,其余各市、区所需补助资金由各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并列入预算安排。各市、区财政对免费提供课本的补助标准为:小学100元/生/学年,初中180元/生/学年,江门市本级财政对有特殊财政困难的市给予适当补助。
《实施方案》还对免费课本的选用和采购作出了明确的要求,禁止任何部门和单位在发放免费课本时搭售教辅用书及其他资料等,在确保免费课本按时保质发放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手中的同时,严禁向学生收取与免费提供课本有关的任何费用。
城镇特困家庭子女有特殊优惠
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对城镇特困家庭子女,政府也有特殊优惠。凡持有《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证金领取证》或《江门市区低收入家庭证》(简称“两证”)家庭的子女,免收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课本费、练习本费、体检费和校服费,减收参观学习等社会实践收费,并按标准每月发给助学金。对持有“两证”家庭的子女就读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减免收费,其中高一学生减免收费800元/学年,高二、高三学生减免收费500元/学年。
在此基础上,我市还继续做好“两免一补”工作,由市财政对农村人均年纯收入低于1500元的贫困家庭子女,在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书本费的基础上,提供每生每年100元的生活费补助。(本报记者 陈冰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