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广大残疾人工作者及残疾人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残疾人状况明显改善,为我市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实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过程中,涌现出一批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残疾人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集体)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江门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决定,授予台山市、开平市残疾人工作先进市称号;授予蓬江区仓后街道办事处等7个镇(街道办事处)残疾人工作先进镇(街道办事处)称号;授予江门市残联综合科等26个单位(集体)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集体)称号;授予梁关定等54名同志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授予李柏榆等20名同志残疾人自强模范称号,并予以表彰。(名单详见A06版)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勇于创新,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我市残疾人事业进程中再立新功。希望各部门、各单位、广大残疾人工作者和广大残疾人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齐心协力,团结奋进,为我市“十一五”残疾人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江门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200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