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初,新会区双水镇洋美村民小组出土了一艘清代龙舟,近日,该村民小组有关负责人叶先生表示,由于古龙舟长达22米,村中祠堂容纳不下,古龙舟出土后只能一直摆放在田基上,每日遭受日晒雨淋,却又无可奈何。为更好地保存该古龙舟,村民拟向社会抛“绣球”寻新主。
保护古龙舟等古物,对于文明的传承,对于增加民族的凝聚力具有重要意义,但实际上,我国各级政府每年用于保护的经费非常有限。有鉴于此,古物保护者必须甩掉完全依赖政府拨款的旧思路,寻求新的方法来保存好老祖宗留下的宝贵遗产。如今,新会出土的清代龙舟暴露在田基上,每天遭受风吹日晒,保护工作必须马上实施,当地村民保护思路的调整让人欣慰——用抛“绣球”的方式给古龙舟找新主人,这实际上正是在调动民间力量进行古物保护。
据了解,我国也在提倡多渠道筹措资金保护古物,依靠民间力量来保护古物属于题中之义。古物归根结底是公共财产,某种意义上来讲,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它们,更何况,老百姓遍及日常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落,因此,民间力量的保护措施可以更加及时妥善,更加符合当地的情况;另外,由于是自发保护,资金的效率可以发挥到最大。
开平的村民就曾自愿出资修复村里的碉楼,并制定修复方案。无独有偶,2005年,镇江市村民也是自发出资,用36万元保护了一座濒临坍塌、建筑专家估算至少花费100万元才能完成抢修工程的市级文保建筑——朱氏宗祠。如今保管古龙舟的“绣球”已经抛出了,我们希望民间力量能很快地接住这个“绣球”,毕竟,只有聚民心、举民力、集民资,我们的古物保护工才能做得更加及时、妥善。
刘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