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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马上就要到了,今年的主题为“消费和谐”,在商品日益丰富、流通日益活跃的今天,如何令企业商家自觉诚信经营、树立品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何才能得到有效保护?作为消委会,如何促进企业商家与消费者之间实现和谐?开平市消委会秘书长梁臻凯向你一一道来。
2006年以来,开平市消委会(含投诉站)共接受消费者投诉327宗,调解成功296宗,其中中,以家用电子电器类、服务类和百货类为主,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开平市消委会还公布了消委会及各投诉站的投诉举报电话,并将举办3•15广场活动。
3月15日,是广大消费者的一个大好日子。在商品日益丰富、流通日益活跃的今天,如何令企业商家自觉诚信经营、树立品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何才能得到有效保护?作为消委会,如何促进企业商家与消费者之间实现和谐?近日,开平市消委会秘书长梁臻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了自己的看法。
梁臻凯说,近年来,开平市消委会致力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发展,在加强组织建设、宣传法律法规、处理消费者投诉、为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加强对商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督、保护消费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在工作中,消委会全体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的理念,强化“消费者利益无小事”的意识,着力解决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各种突出问题,积极为消费者办好事实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去年,开平市消委会共接受消费者投诉327宗,办结率100%,调解成功296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28万元。同时,还接受消费者咨询约8700多人次,为消费者解答问题。富有成效的工作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信赖和赞许。
梁臻凯说,新形势对消委会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今年消委会的年主题为“消费和谐”。就是要促进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和谐,促进消费行为的和谐。因为商品经济日益发达,消费行为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多,因此要实现“消费和谐”,仍任重道远。开平市消委会将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消费维权工作意识,提升工作水平,真正做到对消费者负责,诚心诚意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他说,消费者的消费投诉涉及到各行各业,因此,消委会不但要重视城市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还要重视农村消费者尤其是山区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必须加强调查研究,探索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规律,制定可行的措施。要认真对待每一个投诉,做到热情、耐心、周到,讲究工作艺术,以理服人,合法、合情、合理、公正地处理每一件投诉。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合作,争取他们的支持,共同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梁臻凯说,目前,部分企业商家的守法经营意识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仍有待加强,因此要继续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并把社团监督与舆论监督紧密地结合起来,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与各种新闻媒体密切联系,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消委会的工作,并针对不同时期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发布消费警示,揭露批评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增强广大消费者的法律和依法维权的意识,促进经营者诚信经营。此外,要继续抓好“消费者满意单位”的评选活动,引导和规范企业守法、诚信经营,让消费者购物或接受服务时有更多优秀企业可供选择,促进企业、消费者之间的和谐。 (本报记者 黄进浓 陈若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