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消委会被评为2006年度江门市消费维权先进单位。陈若婵 摄
本报讯 近年,开平市消委会在加强组织建设、宣传法律法规、处理消费者投诉、为消费者提供信息、指导消费、加强对商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2006年以来,该消委会(含投诉站)共接受消费者投诉327宗,调解成功296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28万元;接受消费者咨询约8700人次。在今年受理的327宗投诉中,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151件,家用机械类6件,百货类34件,房屋及装修建材类8件,农业生产资料3件,服务119件,其他商品6件。投诉问题涉及质量152件、安全5件、价格14件、计量5件、营销合同140件、其他11件。2005年,该会调解的一宗投诉案入选全国十大投诉案。在2006年央视3•15晚会中,该会被中消协授予“2005年度全国健康•维权”贡献奖。今年,该消委会及属下新昌、潭江、长沙3个投诉站被江门市消委会评为2006年度消费维权先进单位。 拓宽渠道加强宣传 去年,开平市消委会扩大对“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和12315投诉举报电话的宣传,共出版、编印了4期《开平消费导报》;积极发挥媒体的宣传舆论监督作用,主动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为维权者助阵。据统计,该消委会去年在报刊、电台、电视台发表新闻报道38篇;认真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去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开平市消委会在城市广场南区举办大型消费维权宣传咨询活动,活动期间发放《开平消费导报》和其他宣传资料共20000多份,接待消费者咨询5000多人次,现场受理消费投诉10宗。通过开展一系列的“消费与环境”年主题活动,进一步营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障消费者的安全权;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节约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积极开展考评活动 开平市消委会为引导商家严格自律,营造一个消费者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认真开展“消费者满意单位”评选和复查考核活动。“消费者满意单位”评选和复查考核活动经过企业自愿申报、消费者评议、征询意见公示、评审小组评审,核定32家企业为2006年度开平市“消费者满意单位”,其中13家为新参评企业,19家为复查考核企业。通过这一评选活动,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树立经营者良好的商业信誉,推动该市经济的发展,营造一个消费者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 整合消委会与12315职能 开平市消委会与12315投诉举报中心合署办公,实行两个牌子一套人马的工作模式。 该消委会十分重视处理从消费者的投诉举报案件中反映出的社会问题,并将案件涉及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以便及时查处经济违法行为,减少类似的问题的发生,如2006年3月3日,该消委会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在水口龙塘龙东村有一皮蛋加工点无照经营。接到群众举报后,消委会工作人员马上通过12315受理申诉举报系统转交沙冈工商所查处。经查核举报情况属实,沙冈工商所对该皮蛋加工点依法进行立案,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此投诉案的处理,较好地履行了12315的工作职能。 (本报记者 陈若婵 通讯员 余浓浓 司徒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