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记者获悉:2006年市保险协会围绕“自律、维权、协调、交流、宣传”等职能工作,努力提高行业自律性,树立保险业在社会公众的良好形象,为行业和社会提供良好服务。据统计,2006年保险协会处理各类投诉案共31宗,大部分均得到满意的解决,各方面工作受到了消费者的肯定。
热心提供良好服务
2006年市保险协会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坚持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会员单位服务。主要有:一是认真受理客户的投诉和解答市民的咨询。秘书处公平、公正地实事求是地处理好客户对会员公司的投诉,在接受各类投诉和咨询时,秘书处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来处理保险业内外的各类投诉、解答群众咨询。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听取、认真记录、公正处事、及时解决,每个投诉案件要求会员公司认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材料)反馈到秘书处。2006年共处理各类投诉案共31宗,大部分均得到满意的解决,对小部分不满意的客户特别是拒赔的案件均以书面材料作好解释。此外,秘书处还解答了大量的电话咨询。
行业自律性大大提高
据了解,2006年针对消费者反馈的信息,我市保险协会加强了各保险公司自律性工作,在产险自律工作上,要求各产险公司严格遵守广东保监局《关于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及《补充通知》、《关于规范广东省非车财产险市场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规范经营和加强内控。
在寿险自律工作上,要求各寿险公司严格执行“损失补偿原则”的明示制度,由于个别公司在推销产品或签订合同时,没有把“损失补偿原则”明确向投保人告知,导致理赔纠纷时有发生。为了防止这些现象的发生,协会要求各寿险公司在承保费用型医疗险业务时在特别说明中向客户明示“损失补偿原则”的条款。
此外,在中介自律上主要做了两方面工作,一是为规范银行的兼业代理行为,二是严抓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考场纪律。
经过一系列的自律工作,市场中恶性竞争行为降低,形成理性竞争氛围,营造一个公平有序的保险市场。
加大力度促进保险业规范经营
在2006年,我市保险业在发展和规范经营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解决,主要有:在产险业务方面:市场上不理性竞争仍然存在;在寿险方面,宣传误导问题、因营销员思想业务素质问题而引发的投诉也时有发生;诚信建设仍需要加强。发生在理赔环节问题比较多,如理赔拖拉、无理拒赔、理赔程序不明确,赔付标准模糊等失信现象时有发生。客户投诉业务员没有告知或解释条款导致客户带病投保的现象时有发生。
市保险协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以上问题的存在不容忽视,将会严重影响我市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在新的一年他们应以积极的态度,对存在问题加以研究分析,并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解决,该负责人还表示,2007年将根据目前的焦点问题,重点从几个方面抓好以下工作:第一是车险市场。要严格执行“交强险”和新版商业车险的条款、费率、手续费的有关规定,确保车险市场的规范经营。第二是完善人身短险中的医疗险有关“补偿原则”的规范执行问题。各公司认真做好对费用型医疗险“补偿原则”的明示制度。第三是完善保险营销员(代理人)的规范管理问题。 (庄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