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茂盛
本报讯 继去年学生票当儿童票卖使学生在火车上被赶下事件以后,今年春节前夕,鹤山市又发生一宗火车票纠纷。据记者走访,售票方与买票者各执一词,且均信誓旦旦地宣称对方是骗子。 订火车票起争执 据了解,售票方是江门某知名旅行社设在鹤山的一个业务点,负责当地售票业务。据该售票点负责人介绍,由于票量有限,所有售票点均开设了订票业务,即订票者在预缴100元订金后可以填写一张证明,订票者需在这张证明上填写自己到达的目的地、姓名和联系电话,填写好之后一张由售票方留底(蓝色),一张由订票方保管(红色),一旦有票,售票方会根据买票者订票的先后顺序按照底单上订票者的联系电话逐一通知,要求其在指定日期内前来售票点补钱拿票,完成购票过程。 2月12日,湖北黄岗市靳春县人鄢某称,自己于2月6日晚上8时到这家售票点购买前往武昌的火车票,售票员赵某称当日已经无票可卖,鄢某只好选择订票业务,然而,对于鄢某是否订了票,双方却发生了争执。 鄢某: 售票员私吞订票款 鄢某向记者讲述了订票的经过。 2月6日晚,鄢某来到该售票点订火车票,当时售票厅里排队的人很多,由于想到要填写票据,而自己手上没笔,于是他先到转角的柜台处拿了一支笔,然后在缴了100元订金后开始填写票据:广州到武昌,电话号码134××××××××,填好后他马上到转角柜台还了笔,但是回来后却领不到票据了。售票员赵某说,已经把票据给了他,但是鄢某说自己刚才去还笔了,并未拿到票据。赵某于是要求鄢某当场重念自己的手机号码,鄢某马上念出了134××××××××,赵某遂为鄢某补办了订票手续,然而,到第二天售票点还没有通知自己,鄢某于是到售票处咨询车票问题,却被告知自己手上的票据有问题,当鄢某据理力争时,还被对方骂称“诈骗”,售票点还报了警。当鄢某要求该售票点把底单拿出来时,对方称根本就没有鄢某的底单,鄢某认为售票员私吞了他的100元订金。 售票方: 手机号码不对 据售票方称,之所以说鄢某的票据有问题,是从联系手机号码看出来的。当时,鄢某向售票员赵某索要票据,但是赵某明明已经将票据给了别人,为何又来一个要票据的人?为了确认自己没有搞错,赵某要求鄢某念一遍自己的联系手机号码,经核对确实无误,她于是给鄢某补了一张票据(红色),要求鄢某在该票上填好自己的手机号码,等候电话通知。由于售票方之前已经将一张红色票据多给了别人,赵某于是将这张底单贴在墙上,注明收据单多发了一张出去,要求同事注意谨防他人冒领。 第二天一午,一位姓刘的先生在接到售票方电话后拿着手上的票据来到售票点领取了火车票,而鄢某则在当日中午自己来到售票处询问车票情况,手上也拿着自己的票据。 售票方说两张单据中肯定有一张有问题。售票员赵某称,当时鄢某在现场补票前念的号码是自己核对那张底单上的号码,即136××××××××,而非现在鄢某手上的134××××××××。赵某说,自己将底单特意贴在墙上,就是为了防止冒领情况,她认定是鄢某当时悄悄记住了刘某的手机号码,然后谎称自己已缴了100元订金,在自己面前背下了刘某的号码,却在补单上写下了另一个号码,即鄢某那个134开头的号码。鄢某则坚持称自己当时念的是134的号码,售票方不但把自己的底单给搞丢了,不退自己的100元钱,不给车票,还声称自己是骗子,使自己受到了伤害。 鄢某欲采取法律手段 双方在售票点大厅商谈的时候,售票方再次要求鄢某念出底单上的号码,鄢某则说应该以自己手上的红色票据为准。双方都认为自己没有说谎。售票方称自己的公司是品牌,不会为100元砸了自己招牌,而鄢某则称先后到消委会、政府热线等部门投诉,希望把事情“搞清楚”,他说自己若不是冤枉就不会为这100元花费如此多精力。 面对鄢某的投诉,多个部门均因“双方都无证据”等因素而表示无法裁决,建议鄢某走法律途径。鄢某也称为了清洗“诈骗”臭名,想要采取法律手段,但事到如今,鄢某手机一直处于欠费状态,他是否采取了法律手段还不得而知。